添加日期:2017年9月29日 阅读:1818
在促进医药市场进一步合规营销的进程中,改变与阵痛正在发生。
“医药代表是做什么的?医药代表是向医生传播先进的产品和医疗知识,这是他们应该做的工作,而不是去卖他们的产品。”9月24日,在“第九届中国医药企业家科学家投资家大会”上,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行风建设处董乾表示,“我们的目的就是要明确医药代表的工作职责”。
对于“医药代表”的争议由来已久。本应承担学术推广、从事临床学术交流职能的上百万医药代表中,从事非法带金销售的人员占一定比例,这也使得“医药代表”作为一个职业群体,对外有些形象不一,存在“污名化”的问题。
要让医药代表“做该做的事”
据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法律总顾问姚茜介绍,“国内有很多的新药在不断的上市,医药代表本身承载的是非常重要的角色,是个专业信息的传递者、收集者,需要有基本的专业知识和比较高的职业道德要求。”
不过,目前的情况是,在上百万的“医药代表”中,从事非法带金销售的人员占有一定比例,他们缺乏医学专业素养,为医生提供药品回扣以促进药品的销售。
“我们现在的问题是,医药代表跟销售代表混淆在了一起。”董乾介绍,医生执业后的知识学习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医药代表的介绍,以及参加的各种学术会议,这两项都离不开医药代表的参与。
正因如此,现在的“医药代表”对外形象难以统一,而真正从事专业学术推广的医药代表则面临“污名化”的尴尬现实。
“就是要通过我们的工作把医药代表和销售代表分割开来,让医药代表去做医药代表该做的事情,让他们促进医学技术和医疗服务的进展,而不是让他们去卖东西。”董乾坦言。
这也正是当前政策的导向。从2017年2月9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后,2017年5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推进和落实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制定。8月22日,上海市食药监局发布《上海市医药代表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业界随即引起广泛关注。
新的形势下,医药代表将不得进行药品销售,那么,他们的业绩该怎么考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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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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