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产品优势是怎样的

    添加日期:2022年6月27日 阅读:468


    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产品优势是怎样的 。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西药针剂,性状为无色的澄明液体。该药物是临床中抗肿瘤领域常用药物,适应症是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和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对症的患者推荐使用本品治疗,那么,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产品优势是怎样的 。

    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产品优势是双膦酸类药物,可强烈抑制羟磷灰石的溶解和破骨细胞的活性,对骨质的吸收具有十分显著的抑制作用。

    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在使用时一定要了解特殊人群用药是怎样的,1.孕妇应权衡利弊用药,药物可进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慎用。2.老年患者用药,适当减量。3.儿童用药,一般不用,可能影响骨骼成长。

    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在使用时应该在医院由医生开具处方,同时在专业医护人员的指导下用药,用药途径与溶媒是,静脉给药临用前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中。静脉缓慢滴注4小时以上,浓度不得超过15mg/125ml,滴速不得大于15~30mg/2小时。具体的剂量需要医生根据患者的情况具体来定。

    近期采购目录
    667 复方醋酸氟轻松酊 50ml/瓶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15021088
    668 阿司匹林肠溶片 0.3g*100片 合肥久联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34021217
    669 今维多R钙铁锌咀嚼片 1g*90片/瓶 山东圣海保健品有限公司 食健备G201837000182
    670 小儿七星茶颗粒 7g*10袋 广西圣民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Z45022248
    671 盐酸酚苄明片 10mg*12片*4板 苏州弘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32020030
    672 洛索洛芬钠片 60mg*10片 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041923
    673 非诺贝特胶囊 200mg*10粒 RECIPHARM FONTAINE/法国 进口药品注册证号H20181239
    674 蛇胆陈皮胶囊 0.3g*12粒*2板 芜湖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Z34020178
    675 消渴丸 30g(120丸)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Z44020045



    发布者:krtdyf WWW.1168.TV 2022-6-25 9:27:55

    (发布人:krtdyf)

    文章来源: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短时间见效,高复购)

联系电话:19937853017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短时间见效,高复购)

联系电话:19937853017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本文标签: 帕米膦酸二钠注射液产品优势是怎样的
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WWW.1168.TV Copyright © 2008-2024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粤)-经营性-2024-0324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4090958号-1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返回顶部←
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