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膝颗粒有效期是多久?

    添加日期:2021年4月7日 阅读:923

    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药品质量的期限。通常标注在药品外包装和标签上。药品有效期都不一样,那么丹膝颗粒有效期是多久?

    丹膝颗粒用于中风病中经络恢复期瘀血阻络兼肾虚证,症见半身不遂,口舌歪斜,舌强语蹇,偏身麻木,头晕目眩,腰膝酸软等,脑梗塞恢复期见上述症状者。丹膝颗粒需要在密封,置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有效期:24个月。患者一定要在有效期内使用本品。丹膝颗粒效果还是非常不错的,人们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此药,如果在使用药物的过程当中一旦出现任何不适,应及时停药并积极就医。

    近期采购目录

    注射用氨曲南 0.5g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葡萄糖酸氯己定软膏 10g:0.02g(0.2%)/支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香菊片 0.32g*12片*4板 陕西白云制药有限公司

    注射用盐酸倍他司汀 20mg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龙胆泻肝片 0.3g*12片*2板 吉林省密之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心荣颗粒 10g*9袋 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赖氨葡锌颗粒 5g*15袋 广东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西青果颗粒 15g*12袋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利肺片 0.33g*12片*3板 山西德元堂药业有限公司

    活血止痛软胶囊 0.65g*8粒*2板 湖北惠海希康制药有限公司

    健胃消食片 0.8g*8片*8板(薄膜衣片)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血塞通分散片 0.17g*20片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开痹片 0.31g*15片*1板 河北**药业有限公司

    百乐眠胶囊 0.27g*56粒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 20mg*14粒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脑得生丸(浓缩丸) 2g*9袋 湖南天济草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硫酸庆大霉素片 40mg(4万单位)*80片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

    参梅养胃颗粒 16g*6袋 广西白云山盈康药业有限公司

    苯扎贝特片 0.2g*10片*2板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艾附暖宫丸 6g*6袋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者:krtdyf WWW.1168.TV 2021-4-7 10:02:11

    (发布人:krtdyf)

    文章来源: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短时间见效,高复购)

联系电话:19937853017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短时间见效,高复购)

联系电话:19937853017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本文标签: 丹膝颗粒有效期是多久?
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WWW.1168.TV Copyright © 2008-2024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粤)-经营性-2024-0324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4090958号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返回顶部←
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