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减肥食品有哪些,常见的减肥保健食品推荐

    添加日期:2019年6月12日 阅读:2764

    减肥是女性一直不变的话题,节食减肥让无数肥胖者受尽煎熬,减肥药有副作用还会反弹,运动减肥时间、毅力都不够。有没有什么食品可以边吃变瘦?健康减肥食品有哪些?常见的减肥保健食品推荐。

    健康减肥食品有哪些?

    1、芹菜--润肠通便、美容美体的佳品

    便秘是导致肚子上的赘肉增多的重要因素,那么,如何减肚子*有效呢?多吃一些高纤维的芹菜,不仅能改善你的皮肤状况,还能起到润肠通便的瘦身效果。所以,多吃芹菜就能起到美容美体的作用哦!

    2、燕麦--减肥早餐优选

    早餐吃上一碗燕麦片的话,不仅能帮助你增加饱腹感,还能维持体内血糖的稳定,能够减少总热量的摄入,是非常理想的减肥早餐。燕麦含有的精制碳水化合物就是帮你大大增加饱腹感的重要营养物质哦!

    3、扁豆--高蛋白减肥食品

    扁豆含有大量蛋白质和可溶性纤维,能够帮助你稳定体内的胰岛素水平,是减肥瘦身的佳品。胰岛素的增加会导致体内脂肪的增多,尤其是腰腹部的赘肉会更加明显。所以,如果你想要瘦腰收腹的话,不妨多吃一些扁豆哦!

    4、富纤维蔬菜——无论可溶性纤维还是非水溶性纤维都有助于减肥。

    膳食纤维在胃中吸水膨胀,会使人长时间有饱腹的感觉,不想吃东西,从而避免人吃下更多的食物。富含纤维的蔬菜,包括芹菜、蒜苔、生菜、韭菜、黄瓜等。

    5、多纤维水果——多纤维水果产生的作用,与富纤维蔬菜类似。

    这些食物包括草莓、苹果、梨、菠萝、大枣、海棠等。

    6、多汁瓜果——富含水分的瓜果可以很容易使你吃个水饱,不再想吃其他食物。

    我们可以在饭前吃些西瓜、西红柿、柚子和哈密瓜,以减少正餐的食量。

    7、高非水溶性纤维食物——非水溶性纤维食物所含的热量非常低,有利于减肥。

    富含非水溶性纤维的食物包括高纤维谷类、全麦面包、麦麸、燕麦片、红薯、豆类,以及蘑菇、魔芋等。

    8、瘦纤蛋白质——蛋白质有利于加速新陈代谢,维持机体正常功能,减肥不能损害身哦。

    减肥时,蛋白质的量一定要保证,要确保每餐都要摄入一些瘦纤蛋白质,可选的食物包括少量深海三文鱼或金枪鱼、脱脂牛奶、豆腐及各种豆制品等,这些食物有助于身体健康又低热量。


    责任编辑:琦琦 WWW.1168.TV 2019-6-12 10:42:33

    文章来源: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20g(短时间见效,高复购)

联系电话:19937853017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

同仁双宝北同世家疼痛冷敷凝胶30g(短时间见效,高复购)

联系电话:19937853017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本文标签: 减肥保健食品 健康减肥食品有哪些 常见的减肥保健食品推荐
版权所有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WWW.1168.TV Copyright © 2008-2024 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粤)-经营性-2024-0324网站备案/许可证号:粤ICP备14090958号-1公网安备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0390号
1168医药保健品招商网专业提供:医药等产品信息的网站招商平台,打造中国成交率最高的网络医药招商网站→返回顶部←
本网站只提供信息交流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销售服务,不对交易过程担负任何法律责任,请交易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