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想把食药监管部门当枪使?不会再有了!

    添加日期:2017年11月8日 阅读:1608

    “食药监局无职权和义务对投诉举报人‘赔偿损失并索赔十倍’的请求进行处理。”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纸通知书在行业内掀起轩然大波。

    先来回顾一下案件:2015年7月16日,举报人逯成栋向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致信,举报投诉乐天超市崇文门店涉嫌未建立产品进货台账、未按照生产批次索要法定条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请求东城食药局予以查处并要求“赔偿损失并支付十倍赔偿金”。

    东城食药监局作出回复,告知被举报人不同意调解。举报人不服,向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市食药监局作出行政复议,驳回举报人的复议申请。2016年4月,举报人将东城局及北京市局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西城法院驳回起诉。11月,北京二中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举报人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7年北京高院裁决:本案中,逯成栋主张其向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请求”,要求依法处理其主张的“乐天超市崇文门店赔偿其损失并支付十倍赔偿金”。该投诉请求实质上是要求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作出处理,在没有法律特别授权或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并无作出上述处理的职权和义务,逯成栋在民事争议中的合法权益理应通过法定途径寻求救济。

    北京高院一锤定音:食药监局无职权和义务对投诉举报人“赔偿损失并索赔十倍”的请求进行处理。

    2015年以来,对于投诉举报人提出的要求赔偿损失、支付十倍赔偿金、组织调解等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到底有无职权,各地法院出现了不同的判决。

    在北京市范围内,各区县法制部门、各中级人民法院的认识也不一致,并作出了不同的判决与认定,导致食药监部门在处理该类投诉举报时处于两难境地。投诉举报人利用裁判者负责、法院独立审判、行政机关怕败诉的心理在不同的行政辖区、不同的中院辖区内就同一事项反复投诉、复议、诉讼,而且还会把相同的投诉举报向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机关分别进行复议,区县食药监局顾此失彼,基层监管人员苦不堪言。

    北京高院的这一裁决下达后,引发各方强烈反响。

    “法无授权不可为,民间调解本就不具有强制力。”

    “太好了,监管者终于可以不被个别小人当大棒,挥向企业了。”

    也有类似举报者表示:“看来,惩罚性赔偿,也只能是调解,并没有强制性。想要赔偿,必须去法院诉讼了!以后谁还会投诉举报?”

    更多的是食药监系统的声音:“我们欢迎群众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进行监督。但某些人恶意的、带有不良企图的举报投诉会影响监管部门执法办案,严重浪费行政资源。”

    北京高院的这一裁决对行政部门职权和义务的限定究竟有何意义?今天,我们有幸请到了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就这一案件进行解读。

    关于对逯成栋诉北京东城食药局、北京市食药局行政复议决定一案的点评

    文/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

    根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国家食药监总局令第21号)第二、三、五条的规定,投诉举报人要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其投诉举报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有具体明确的被投诉对象和违法行为;

    (二)被投诉举报对象或违法行为属于该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或管理部门的管辖范围;

    (三)被投诉举报的违法行为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范围。

    逯成栋向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东城食药局”)邮寄信件,投诉举报乐天超市崇文门店涉嫌未建立产品进货台账、未按照生产批次索要法定条件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请求东城食药局予以查处并赔偿投诉人损失、支付十倍赔偿金并书面回复处理结果。2015年10月15日,东城食药局向逯成栋作出书面处理回复。逯成栋不服该回复,先后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本案中,逯成栋要求东城食药局查处乐天超市崇文门店的相关违法行为,该项投诉举报属于东城食药局的管辖范围和法定职责范围,故东城食药局依职权立案受理、调查核实并书面答复逯成栋,符合法律规定。

    逯成栋投诉举报的另一项请求是要求“乐天超市崇文门店赔偿损失并支付十倍赔偿金”,该项请求是否属于东城食药局的法定职权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逯成栋与乐天超市崇文门店发生权益争议向东城食药局投诉举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虽然规定消费者可以向东城食药局投诉,但逯成栋要求乐天超市崇文门店赔偿损失和支付十倍赔偿金,该投诉举报事项不属于东城食药局的职责范围,故东城食药局没有法定职权和义务对此项请求作出处理。

    另,逯成栋要求乐天超市崇文门店赔偿损失并支付十倍赔偿金这一投诉请求,属于逯成栋与乐天超市崇文门店因买卖合同引发的权益争议,而逯成栋与乐天超市崇文门店是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故权益争议属于民事争议,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款规定:“因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可以分别起诉或者同时起诉销售者和生产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上述法律规定了消费者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可以起诉销售者,以及消费者主张十倍赔偿金的依据。如逯成栋认为乐天超市崇文门店所销售的产品损害其合法权益的,逯成栋应依法通过其他法律救济途径解决。


    责任编辑:赵帅超 WWW.1168.TV 2017-11-8 10: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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