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7年11月3日 阅读:2285
昨天(11月1日),河南发布关于《2017年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评审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以下是方案主要内容:
1、2017国家版医保目录中甲类药品不调整,乙类药品不调出,中药饮片按现行政策执行。乙类药品调整全部用于调入,调入品种数量不超过总数15%,即292个; 调入符合规定的民族药和**工伤生育保险用的药品不计入调整品种总数。
2、调入药品的范围:医疗机构广泛使用、疗效较好、价格适宜的品种; 适合本省医疗保障需求和临床用药习惯的品种;工伤、生育保险特殊需要药品;2010年已调入省目录,本次未增补进入2017版国家医保需要保留的品种。
3、限定支付范围 :对2017版国家医保规定的药品限定支付范围,原则上不再调整。对增补进入我省药品目录的部分药品,根据社会保险不同险种、诊疗规范与临床用药指南、循证医学与药品分类管理等,进一步提出使用与支付管理办法。
4、数据截止时间:根据人社部提供的截至2017年6月30日前在CFDA注册的药品数据,参考河南省2017年6月30日前药品集中招标及挂网采购情况,建立药品调整基础数据库。
5、原新农合药品目录独有品种的过渡:按照国家关于2016年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省份“目录就宽不就窄”和人社部有关要求,对原新农合目录独有未进入2017版国家医保的药品品种和剂型,除经咨询**建议删除的以外,不再重新遴选,继续过渡使用。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