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7年7月17日 阅读:2263
免煎中药离山西药店有多远?一纸令书,彻底粉碎了陕西药店经营中药配方颗粒的“美梦”。但令必行,禁必止,越界就“湿鞋”。
药店不得经营中药配方颗粒
为进一步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的使用,近日,山西省食药监局发布*新规定,今后,中药配方颗粒只能在区级以上医院使用和销售,药店不得经营免煎中药。
过去,患者按照医生的药方抓中药,经煎煮后才能服用,过程繁琐。随着医学技术进步,以传统单味中药为原料,经过提炼、浓缩、粉碎后,制成一种创新颗粒制剂,即中药配方颗粒。因为不用再煎煮,所以又称“免煎中药”。
“免煎中药”让过去一大包中药变身为一袋袋颗粒,喝中药变得像冲咖啡,把一包中药配方颗粒倒进水杯,用热水一冲,就可服用,极大的方便了患者,而且疗效有保障。
从“方便患者”的角度看,药店经营中药配方颗粒似乎并无不妥。毕竟,零售药店的存在就是为了方便群众购药。但实际情况却复杂很多。
药店可能要错过几十亿
卖药不谈中药配方颗粒,可能错过几十亿。根据《证券市场周刊》的分析,中药配方颗粒的市场已从2010年的14.83亿元增长至2015年的近82亿元。
但各地关于“免煎中药”的监管不同,且各地食药监对此也未有统一规定,导致很多药店“稀里糊涂”的冒着“打擦边球”的风险开展经营,毕竟市场在在那摆着,大家都想分一杯羹。
曾有业内人士向药店经理人爆料称,其所在地市的很多药店均存在经营“中药配方颗粒”的行为,而自己店的经理也建议“广开财路”。但考虑到“打擦边球”的风险,被其否决。
而山西省食药监的这一规定,彻底断绝了药店“打擦边球”的念头。从此,中药配方颗粒在山西省药店“无价无市”。
实际上,今年6月13日,福建省食药监已下发通知,明文规定“药品经营企业不得经营中药配方颗粒”,并要求“试点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的医疗机构应是经过备案同意的,非试点的医疗机构不得使用”。
监管到位、标准统一后,政策是否会放开?
2015年12月24日,CFDA发布《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当时业界有声音认为,政策依然难放开。
事实上,由于监管的滞后及“地方保护”的存在,“小、散、乱的配方颗粒经营行为导致很多监管麻烦。一些地方的药品流通企业、药店和个体诊所违规销售配方颗粒,迫使监管必须加强。
山西省食药监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中药配方颗粒仍处于试点阶段。不放开的原因在于,鉴别中药配方颗粒真伪有难度。靠传统目测、鼻嗅的方法难以辨别其真假。如果监管不到位,就会给不法商贩可乘之机。
加强监管后,中药配方颗粒的小包装上都有产品批号、有效期,一旦发现问题,有关部门只要追查厂家的批次,并根据中药配方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即可判断其质量是否合格。
不过,近日有投行机构撰文称,在其与中国中药公司管理层沟通后,大胆做出预测:2017年下半年,“中药配方颗粒”方面会有新的规管文件出台。
该机构进一步预测,CFDA会在未来三年中陆续发布300-400种中药配方颗粒常用药的统一标准,可能会于2017年下半年放松对配方颗粒药物的销售限制。原来只允许药企在二级以上中医院销售配方颗粒药物。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