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7年1月3日 阅读:1665
2016年11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了《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2016版)》(以下简称《细则》),明确了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的工作程序和要求。为保证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就《细则》实施前已受理注册申请的审评审批事项通告如下:
一、《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一)》(以下简称《目录》)发布后,已受理属于备案管理的产品,将转为备案管理。
二、已受理属于注册管理范围的新产品注册和延续注册(再注册)申请,将按照《细则》规定的程序和产品技术要求组织技术审评,并根据审评意见向申请人发放补充资料通知书。2018年7月1日前,申请人补充资料的时间可按照原办法规定的5个月时间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收到申请人补充资料后,即按照《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完成审评审批工作。
三、已受理属于注册管理范围的变更注册(包括申请人自身名称地址变更)、技术转让和补发批件申请,因不涉及**产品的原注册批准时限,暂按原变更、技术转让、补发程序和要求审评审批,并发放原格式批件。
特此通告。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