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6年8月23日 阅读:2074
自医药分离、处方药外流的政策出台后,整个医药圈都在羡慕那些开药店的人,大家都统一的认为那样的话药店将是*大收益者。其实小编今天想说的是,医药分离后,处方药真的能流到药店吗?
一、政策背景
这个初夏,医药行业的政策发布很频繁。那边厢价格管理叫嚣着市场化主导,这边开始讨论医药分家诊疗分级药占比零差率。价格放开主要针对政府定价,政府定价的药品主要针对的是医院渠道为主的药品。对于药店渠道的产品,其实一直价格就相对市场化,价格放开后价格的上升幅度其实是有限的,因为目前在销的价格已经充分市场化了,价格波动还是主要根据市场购药者的接受度等因素考虑。而对于医院渠道的产品,价格虽然放开,但是*终准入到医院终端价格还是以各种招标的形式决定,多家*流行*低价PK,**则可能面临10%~15%先降价获得门槛再来议价。
既然两边渠道的价格定价规则的主导方没变,那价格放开影响*大的会是何方?预计将会是可能由于失去单独定价身份而未来又不能在各省招标中成为较高质量层次的药品,这类药品要不加入多家*低价厮杀游戏,要不转向药房/互联网保住价格让药品零售市场的竞争进一步加剧。对于药品零售终端而言,这类药品可以补充中毛利中品牌类品类的产品线,有望改善零售药店的利润率。公立医院改革终于有明确指示要医药分开,处方允许外流至药品零售渠道。零差率会导致药品零售终端的价格下降且患者更倾向于在医院购药。但如果医药分开的政策能够到位,零差率对门店影响有限。综上所述,本轮政策对药品零售终端总体利好。
二、市场前景
老龄化社会和国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都将在宏观上推动药品市场的增长。但是落实到微观处的增长,主要来自医院处方药品的增长和患者自我诊疗药品的增长。医院处方药品的增长和医院数、科室数、处方医生数和疾病谱的变化有相关性,渠道的分流并不能对处方药品的增长有任何的帮助。患者自我诊疗更多会是在慢性病和常见的感冒等疾病体系。医院处方的分流和患者自我诊疗将会是药品零售终端的增长驱动点。而前者,更多需要明确且可执行的政策去推动。
三、门店布局
医院处方分流模式药店可执行的,一是商业配送资质的连锁药房托管门诊药房;二是处方互联网化,患者可以根据个人医保账号凭电子处方在网络或药房购药。针对处方分流模式,药店门店的选址也会对应以院外药房和社区门店为主。患者自我诊疗*终也可以在社区门店购药。社区门店也会降低患者网络购药后药品零售终端的送货上门的成本。
四、品类管理
院外药房托管门诊药房模式:综合医院医生的需求、当地招标药品目录和购药成本等因素确定产品品类。
院外药房非托管门诊药房模式:医院医生的需求上,在当地招标药品目录上选择产品终端价格较招标药品目录相对较低且利润率较高的产品为主。
社区药房:
1)常见疾病药品,如感冒药、止咳药、皮肤药、妇科炎症外用药等。
2)慢性病药,如心脑血管药、糖尿病药等。
3)重大疾病药,如肿瘤药、肾病用药等。
具备工业背景的商业+连锁可以趁机覆盖自家的产品。未来会越来越多药企直接将产品代理给药房。
小结
药房的未来能否如本文所设想的方向走,*关键的是后续的医药分开的相关执行落地的政策。首先是医保支付价,定点医保的零售药店未来的报销怎么保证的问题。药店也可以积极参与商业保险计划,将自己所代理的产品纳入商业保险范围。患者可能会由于产品和商业保险不得不在固定的渠道购药。其次是电子处方的放开时间,患者凭处方去药房购药的处方电子化更适合无纸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后是药房托管的政策,如果是鼓励大商业+连锁药店的模式,那么商业和连锁药店之间的合作、并购未来会增多。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