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能否与药物同服?

    添加日期:2015年4月29日 阅读:1933

        当医生为患者开处方时,有些患者,特别是老年人,常会问医生这样一个问题:“我现在还在用某某保健品,与这些药物同时吃,会不会有什么副作用?”
        应当说,服用者只要不擅自加大药品和保健品的剂量,注意二者错开服用,一般是可以的。当然,也有一些保健品(尤其是滋补类保健品)与某些中、西药物之间确有配伍禁忌,同服有时会影响药物疗效。那么,哪些保健品不宜与药物同用呢?
        一般而言,含有相同滋补类中药的成药(或煎剂)*好不要与保健品同服。如“人参首乌胶囊”不宜与含人参为主的保健品同用;同时中医认为,人参反藜芦,畏五灵脂、萝卜籽(包括萝卜),在服用这几种中药时,*好也不要与含人参的保健品同服。服用补肾壮阳的“参茸三鞭丸”,就不应再服含鹿茸、鹿鞭等类似成分的保健品,否则可能因功效叠加而出现胸闷、气紧、烦躁、流鼻血等不良反应。清热药及滋阴药性寒、粘滞,这两类中药如与同类的保健品同用,容易损伤脾胃,导致消化功能下降,也应当尽量避免。
        有的西药也不宜与某些含有中药成分的保健品同时服用。比如,含有仙茅、白芍、桑椹等的保健品,因有鞣质成分,与硫酸亚铁、维生素B、酶制剂发生相互作用,使药效降低,故不宜同服。甘草、鹿茸具有糖皮质激素样作用,与水杨酸钠同服时,会诱发或加重消化道溃疡;与强心苷类西药同服时,可加重其毒性反应;与甲苯磺丁脲合用时,可减低后者的降血糖作用。所以,含甘草、鹿茸的保健品不应与以上西药合用。
        近年有报道,银杏类保健品不能与阿司匹林合用,因为银杏内酯是血小板活化因子(PAF)的强抑制剂,同服可导致眼前房出血;当归、丹参为主的保健品不宜与华法林(抗凝药)同用,否则会导致出血增加;人参类保健品与抗抑郁药(如苯乙肼)合用时,有可能引起头痛、震颤和狂躁症状。
        由于保健品常由多种物质组成,实际成分又不全部公开,一般人难以全面了解。因此,如果患者需要服用,*好能将保健品服用的时间和中、西药物服用时间错开1-2小时为宜,这样有利于避免或减少配伍禁忌发生。
    责任编辑:候明芳    WWW.1168.TV    2015-4-29 1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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