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日期:2016年12月6日 阅读:1408
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其官网发布的2015年第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监督抽检保健食品420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405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
监督抽检的15批次不合格样品情况主要包括:一是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不合格的有6批次样品,标称生产企业:山东东阿东方阿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东阿古胶阿胶系列产品有限公司、陕西诺瑞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树铭药业有限公司、广东长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是微生物指标超标1批次,标称生产企业:洛阳市盖氏百消丹有限责任公司、焦作市绿洲怀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三是理化指标不合格3批次,标称生产企业:山东东阿益生堂阿胶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另有5批次样品检出非法添加物质,经地方监管部门核实为假冒产品。该5批假冒产品标称生产企业为:北京美迪佳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天增润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西医科大学制药厂、甘肃省玛曲县黄河首曲药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和方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针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食药监总局已部署地方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及时开展核查处置,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其中,对5批次检出非法添加物质的假冒产品涉案销售企业已依法立案查处,吉林省同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春城大街分店经营非法添加物质产品的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门;焦作市绿洲怀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生产GMP认证证书已收回;河南树铭药业有限公司已责令其停产整顿;山东东阿东方阿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东阿古胶阿胶系列产品有限公司、山东东阿益生堂阿胶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已责令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对不合格产品涉及的14家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
文章来源:
1.凡本网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1168医药招商网http://www.1168.tv”。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1168医药招商网)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联系邮箱:1753418380@qq.com。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