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职业道德 对虚假广告说不

    添加日期:2012年5月5日 阅读:1974

        《广告法》是我国政府有关部门为规范广告活动,约束广告从业人员行为,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保证,是广告活动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广告法》的施行弥补了我国广告业的法律空白,从而使广告活动有法可依。而《广告法》又不单单是一部法律, 更是为广告从业人员答疑解难的 “工具书” 和镜子。 说它是 “工具书”是因为《广告法》规定了广告活动的范围,即哪些产品能做广告,哪些产 品不能做广告。广告从业者必须利用《广告法》普及专业知识,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例如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 广告。烟草广告中必须标明吸烟有害健康” 。若某广告经营者没有认真学习或者 查阅广告法, 不了解相关规定而为烟草创作广告, 违反了《广告法》 的相关规定, 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说它是镜子,是因为广告从业人员面对 《广告法》“正可以衣冠”,摆正自己的态度,坚持自己的职业操守,拒绝违法广告。  
        《广告法》 不仅在解决广告活动中的种种问题以及约束广告从业人员的行为 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对于我们广告学专业的学生同样意义重大。
        首先,通过学习《广告法》 ,了解到了我国关于广告活动的基本规定,在头 脑中初步形成了“职业道德”这四个字的雏形。 第二,我们学习《广告法》是必须的而且是必须履行的义务。 《广告法》的 制定和实施并不意味着它只是在出现违反《广告法》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的时候才起作用,相反, 《广告法》的作用在于在广告从业人员脑海中时时刻刻 起到警醒和约束的作用,在不法广告行为发生之前就将其彻底杜绝。作为广告学 专业的学生,我们必须尽早学习并且认真学习广告法,牢记什么能做、什么** 不能做,提早树立良好的广告从业道德准则,树立坚定的信念,这样今后踏入职 场,一旦发现违反《广告法》和社会公德的广告行为才能坚决说“不” ,以身作 则的贯彻《广告法》。第三,学习《广告法》是我们进入广告业所必须经历的阶段,了解《广告法》 的各项规定才能使我们在今后的广告学习和创作中少走弯路, 充分发挥自己的创 意和动手能力,创作出优秀的作品,为广告行业出一份力。
        因此, 《广告法》无论是对广告活动、广告从业人员还是广告学专业的学生 都起着规范作用,对我国广告行业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学习《广告 法》 ,也使我收获了一些重要的启示。
        第*,广告活动不是广告主体单方面的活动,而是广告主体、广告客体以及 我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工商管理部门设立的监督部门共同运作的过程。因此, 一次成功的广告活动必须协调好三者的关系,各自履行好应尽的义务,严格按照 《广告法》的相关条例做好自己的工作,各司其职。
        第二,广告从业人员以及广告专业的学生一定要将《广告法》熟记于心,把 维护广告活动的规范、合法运作当成自己神圣的使命,从自身出发,不涉及、制 作、发布虚假广告,积极举报违法广告,维护广告业的一片净土。
        第三,广告业涉及各方面的知识,身为广告学专业的学生,我们必须触类旁 通,开阔视野,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促进广告业的发展。 我们还应看到,虽然为了规范广告活动,我国于 1994 年制定了《广告法》,但毕竟十几年过去了,《广告法》在某些方面的约束能力出现了松动,其自身也 出现了某些问题。例如:《广告法》中多次提到“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但并 未明确规定具体的处罚标准,即通读《广告法》之后仍然困惑究竟哪些行为应处 一倍的罚款,哪些行为处五倍的罚款。 又比如,第四十四条规定“广告主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 关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广告主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使广告 获得发布权,其所获利润远远大于十万元,相比之下我个人认为处罚力度过低, 约束力和震慑力欠缺。 再比如,广告法的第*条明确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国旗形象,但虽放在首条 却仍要面对普及度过低的问题。 保定市首届空竹文化节的旗帜广告前一阵在交通 主干道随处可见,这里就使用了国旗,而且还随意更改了国旗的长宽比例。如此 不规范的行为却鲜有人发现,可见《广告法》虽施行十余年,但普及率度仍有待 提高。 虽然《广告法》仍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我们更应看到的是它对我国广告活动 起到的巨大推动作用。
        我们必须明白,身为广告人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和与之相对应的职业道德。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开始,对虚假广告说不! 
            责任编辑:张亚威    WWW.1168.TV    2012-5-5 18: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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